HISTORY歷史沿革

  • 一、九十二年五月二十日及八月一日分別召開兩次籌備會議,規劃本中心成立後之架構及未來之業務走向。
  • 二、同年九月十九日召開捐助人會議及第一屆第一次董事會,會中推選董事九人,名單包括:
    • (一)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代表:
      • 國立台北大學江朝國教授
      • 財政部保險司魏寶生司長
    • (二)產險業代表:
      • 產險公會王事展理事長
      • 產險公會沙克興秘書長
    • (三)壽險業代表:
      • 壽險公會林文英理事長
      • 壽險公會郭功彰常務監事
    • (四)高等法院檢察署代表:
      • 吳慎志檢察官
    • (五)內政部警政署代表:
      • 刑事警察局高政昇主任秘書
    • (六)內政部消防署代表:
      • 內政部消防署陳文龍主任秘書
      • 董事會同時選出江朝國董事擔任董事長。
  • 三、依財政部主管財團法人監督管理準則規定報奉財政部核准設立,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財團法人登記及稅捐稽徵單位申請扣繳編號後報請財政部備查,所有程序及證照均已於九十二年十一月七日完成及取得,本中心並於九十三年一月三十日起正式運作。
  • 四、犯防中心第七屆董事長與董事:

第七屆:邵董事長之雋

(一)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壽險公會黃理事長調貴

(二)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產險公會李理事長松季

(三)中華民國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證券公會賀理事長鳴珩

(四)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投信投顧公會張理事長錫

(五)中華民國期貨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期貨公會糜理事長以雍

(六)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銀行公會理事凌忠嫄

  (七)中華民國信託業商業同業公會代表人:信託公會雷理事長仲達

(八)公益代表:自由時報鄒總編輯景雯

  (九)公益代表: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張檢察長清雲

  (十)公益代表:高等法院檢察署壽檢查官勤偉

(十一)公益代表: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李副局長文章

(十二)公益代表: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科技法律學院劉教授尚志

  (十三)公益代表:立法委員曾銘宗

  (十四)公益代表:燃點公民平台蕭理事長子昂